明報財經新聞 Ming Pao News – Finance | 律師:虛產價波動大 宜早作遺產管理

明報財經新聞 Ming Pao News – Finance | 律師:虛產價波動大 宜早作遺產管理

明報財經新聞 Ming Pao News – Finance | 律師:虛產價波動大 宜早作遺產管理 400 300 高葉律師行

隨着投資者參與虛擬資產日益普遍,當面對離婚或生離死別等人生大事,如何處置價格上落甚大的虛擬資產存在難度。高葉律師行(Hugill & Ip)的律師提醒,持有虛擬資產者宜及早作安排,利便家人日後代為處理。在面對離婚時,透過雙方討論好處置方案更遠比打官司為佳。

 

離婚時雙方協商勝打官司

高葉律師行合伙人葉煥信(Alfred Ip)指出,法庭即使沒有處理虛擬資產作為遺產的案例,也仍視之為資產處理。不過他說:「怎樣追溯虛擬資產戶口的狀態及追回遺失的鑰匙,及怎樣做好估值,是需要去探討。」他說,當事人若自知時日無多,其實可提交密碼予家人方便日後代處理,例如可將16位數的錢包密碼中的8位數在遺囑列示,另一組數字存放在律師樓,到當事人過身後並在有需要時取用。

一旦當事人突然離世,葉煥信稱,這便要看死者生前的遺囑有否提供銀行及虛擬資產戶口等資料可供處理。他謂曾有個案當事人出現過兩段婚姻,新一段婚姻經歷兩個月便過身,卻未定遺囑,前段婚姻的家人亦未能進入虛擬資產戶口,最終事隔大半年由分佈各地家人協議達成處理方法。同時一般法庭是以審訊展開當日之後及審訊期間去計值,但是發出判決往往需時一年,當面對價格浮動時難免產生爭論,因此要尋求法庭指示,例如視乎死者所持比特幣數目分配粒數,甚至會先出售再分配遺產,或按某個協定日期定值。

至於及早訂立遺囑是否可以免卻爭拗,葉煥信提醒,過往他見到最大問題是有當事人自訂遺囑,在表達不好時影響了家人,以致要由法庭把關。就算有律師安排草擬遺囑,若然經手律師經驗不足,也會引伸出問題。

至於離婚方面,該行高級助理律師王銘澤(Raphael Wong)稱,一般他們不鼓勵用官司解決,而是冀雙方討論處理好事情。在新一代夫婦較多持有虛擬資產,亦可訂立婚前協議寫明各自承受風險。法庭處理個案時通常會考慮訂立婚前協議意圖,因此可視作管理期望措施,幫助減少爭議。

 


The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on MING PAO NEWS

私隱偏好設定

當您瀏覽我們的網站時,系統可能會以特定服務(通常以 cookie 的形式)透過您的瀏覽器儲存資訊。您可以在此處更改您的私隱偏好設定。 值得注意的是,阻止某些類型的 cookie 可能會影響您在我們網站上的體驗,以及我們能夠提供的服務

我們由於表現和安全性的原因而使用 Cloudflare
required
停用/啟用 Google Analytics 追蹤代碼
停用/啟用 Google 字體
停用/啟用 Google 地圖
停用/啟用影片嵌入(例如 YouTube)
 
查看我們的 Privacy Policy
我們不吃魚翅,但我們的網站確實有使用 cookie,主要用於分析和提供來自其他網站的內容。 請設定您的私隱偏好,並同意我們使用 cookie。 Privacy Policy